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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    寧波市委原常委、鄞州區委原書記褚銀良受到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
          發表時間:2022-11-07 10:37:38    瀏覽量:733次    作者:    來源:

              日前,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,浙江省紀委省監委對寧波市委原常委、鄞州區委原書記褚銀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、監察調查。

            經查,褚銀良喪失理想信念,背棄初心使命,授意他人偽造證據,對抗組織審查;違背組織原則,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,在干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;長期由私營企業主支付個人餐飲費用,默許身邊人到私營企業吃“空餉”;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落戶、獲得國企投資、獲取經營資質、土地出讓等方面謀取利益,非法收受巨額財物;意圖通過巨額行賄逃避查處;濫用職權,為特定關系人謀取私利,造成惡劣社會影響。

            褚銀良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、生活紀律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職務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、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褚銀良開除黨籍處分;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寧波市第十四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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